可以在电子表格中对数字应用文本格式。对数字应用文本格式后,它们就不能用于计算或公式中。
如果您需要将数字直接作为文本输入,请在数字前输入一个撇号(')。例如,您可以在列标题中以文本格式输入年份 '1999、'2000 和 '2001。撇号不会显示在单元格中;它仅表示输入的数据将被识别为文本。
例如,可以在输入以零(0)开头的电话号码或邮政编码时使用撇号('),因为在使用标准数字格式时,会除去数字序列开头的 0。
注:
如果您是在单元格中输入了一些数字后才将单元格格式改为“文本”,那么这些数字仍保留数字格式,而不会转换为文本格式。
只有在指定将单元格格式改为文本之后输入的数字或随后编辑的数字,才会变为文本。
- 选择要使其中数字显示为文本的单元格。
- 单击。
- 在“类别”区域中,选择文本。此后在格式区域中输入的数字都将解释为文本。显示这些“数字”时它们将和其他文本一样采用左对齐。